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 浙江出台若干措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谭镕)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10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若干措施》明确,要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推动完善相关地方立法,为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探索建立对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机制;培育内外贸并重发展的企业主体,培育100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并重的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标准,推动“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积极组织“十链百场万企”产业对接活动,结合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培育100个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基地;推动商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内外贸相关产业深度融合。
同时,《若干措施》表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政策性银行设立800亿元稳规模优结构提质量专项外贸融资额度,确保2024年完成投放,鼓励商业银行持续加大外贸信贷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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