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合格药品 安徽3药企被罚
来源:新京报
10月17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君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庆春堂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福华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药品分别被罚款20万元、16万元及17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检验,标示为安徽省君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穿破石”(批号200801),【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当事人提出复验申请。7月10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验报告显示,结果不符合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232.9元,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4232.9元(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2倍罚款200000元,罚没款合计204232.9元。
在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另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中,标示为安徽庆春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不合格蜜款冬花43.5kg;没收违法所得1470元并罚款16万元。
安徽福华药业有限公司则因为生产销售的红花不符合规定,被安徽省药监局没收不合格红花(批号221001)286kg没收违法所得65991.54元;罚款170410.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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