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9 08:42:09 股吧网页版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态北交所建设:搭好“主阵地”,服务“新”代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崔文静北京报道

  北交所,正在受到更多市场关注。

  截至10月18日收盘,北交所报收1079.90点,当日大涨10.30%,涨幅仅次于科创50(11.33%),成为A股主要指数中涨幅次高者。

  在10月18日下午举行的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更好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分论坛上,证监会公众公司监管司一级巡视员、副司长商庆军亦对北交所与专精特新企业充分看好。

  商庆军提到,专精特新企业是中小企业的“领头羊”,具有创造活力足、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特点,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

  他同时表示,作为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北交所和新三板持续深化改革、稳步健康发展,吸引了一批创新属性优、科技成色足的中小企业,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交所上市公司中专精特新企业比重有多大?

  根据商庆军介绍,目前,北交所254家上市公司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3家,占比48.43%,市场创新属性突出。新三板挂牌公司中,“小巨人”企业共950家,不但对企业规范发展起到重要的培育作用,而且为沪深北交易所培育输送了大量优质上市资源。上述上市、挂牌公司在市场中发行融资322亿元、413亿元,平均每家融资分别为2.62亿元、0.63亿元,融资规模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促进了创新资本与创业企业的有机结合。

  面对充满活力的北交所,下一步,证监会将如何行动?

  对此,商庆军表示,证监会将不断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推动北交所、新三板高质量发展,提升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和服务能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具体从四大维度出发。

  维度①:着力强化“主阵地”功能发挥。

  对于北交所,坚持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总体格局,立足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丰富市场工具、产品和服务,做好差异化制度安排,继续推进《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相关政策措施有序落地。对于新三板,围绕提升市场培育、规范、服务功能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挂牌融资机制,深化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增强市场吸引力,鼓励更早、更小、更新的初创型科创企业利用新三板规范发展、做强做大。

  维度②: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和投资价值。

  北交所处于市场建设初期,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对夯实市场基础、打造市场品牌起着关键作用。

  一方面,持续把好“入口关”,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特点,研究推动将北交所创新性评价体系化、制度化,围绕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认可等方面,通过设置定量标准、明确创新类型及负面情形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支持更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延链补链强链、聚焦科技创新的优质企业发行上市,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另一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引导,强化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回报投资者的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规范性,尊重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好运用分红、回购等方式回馈投资者。认真落实“并购六条”要求,支持上市公司运用各种资本市场工具做强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投资价值。

  维度③:推动投资端与融资端均衡发展。

  北交所、新三板聚焦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规模较小,发展阶段相对早期,具有高投入、长周期、经营不确定性大等特征,需要引入更多长期资金、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在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前提下,要更多考虑投资者需求;各项监管安排在维护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要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

  认真落实《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精神,引导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深度参与,塑造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得好”的良好生态。

  与此同时,发挥好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全链条”优势,围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募投管退”优化全过程支持政策,吸引更多坚持“长期主义”的耐心资本投向创新型中小企业,促进“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维度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要把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立好规矩、划好红线、打牢基础。要紧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对财务造假、资金侵占、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打击,让敢于越界者痛吃苦果,持续净化市场风气。对各类风险加强预研预判、持续跟踪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