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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0 13:38:50 股吧网页版
昆明学校食堂“卖臭肉”事件续:全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冯奕然

  近日,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曝“卖臭肉”一事持续发酵。10月20日,南都记者获悉,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指出,要深刻汲取教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细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南都此前报道,官渡区联合调查组通报称,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

  据“昆明发布”19日晚消息,刘洪建于当天主持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他指出,近期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有的单位和部门在思想认识、日常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刘洪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迅速查清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发布情况、回应社会关切。要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等制度,真正把“校园餐”办成放心餐、良心餐。

  此外,刘洪建还指出,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深入细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严格排查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校外供餐企业责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南都此前报道,16日,有网友发视频称,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肉是臭的”。视频中,几名家长与学校工作人员、食堂厨师一起,检查食材。家长拿起猪肉闻了以后,情绪激动地指责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你们有良心吗?自己来闻(肉臭不臭)。”

  19日晚,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家长反映的“臭肉”问题,系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长丰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

  联合调查组通报了对此事的处置意见,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对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

  此外,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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