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控股集团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王洪辉、李明、崔洪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远洋控股集团存在未及时披露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评级终止等事项,未披露债务逾期、新增担保、减值损失等重大事项,未履行承诺事项等问题。远洋控股集团董事长王洪辉、时任董事长李明、信息披露负责人崔洪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按照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远洋控股集团、王洪辉、李明、崔洪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远洋控股集团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债券相关制度未及时更新、内部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未严格履行公司规定等问题。
远洋控股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强化证券市场相关法规学习,切实强化合规意识,勤勉尽责,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