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周璐璐)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华源证券研究所所长刘晓宁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利用外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刘晓宁表示,一是扩大投资者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自然人进行战略投资,拓宽了外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渠道。这进一步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和先进管理经验,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是降低资产门槛,将非控股股东的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要求从1亿美元降至5000万美元。这降低了外资进入的门槛,鼓励更多中小型外资企业参与我国市场,增加市场参与者多样性,提升市场流动性与深度。
三是丰富投资方式,新增要约收购作为投资方式,丰富外资进入上市公司的途径,提供更多元的投资选择,增强市场灵活性和多样性,有助于满足不同外国投资者需求,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是增加支付手段,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扩充了跨境并购支付工具,便利外资企业以股权为支付手段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同时利于境内上市公司通过换股收购境外资产,助力其国际化布局。
五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进一步促进外资参与国内资本市场。取消定向发行的持股比例要求,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在不受股权限制的前提下可以战略投资,适合资本灵活运作的需求。持股比例降至5%和锁定期缩短至12个月,既保持了战略投资的中长期属性,又有效提高了资本的流动性。
刘晓宁表示,今年以来,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关政策频出。新“国九条”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统筹好开放和安全。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修订有助于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通过优化外资投资政策、丰富支付手段、降低投资门槛等方式,增强我国资本市场吸引力,构建更具包容性和竞争力的市场环境,有望吸引更多优质外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