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4 22:31:20 股吧网页版
冠通期货刘径伊因多项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4日电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4年11月1日发布的公告,对刘径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调查发现,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未有效控制交易风险、询价管理不到位、重大投资决策依据流于形式及同日反向交易缺乏决策依据等。这些问题表明公司未遵守审慎经营原则,未有效执行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资管业务风险,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刘径伊作为相关资管产品的投资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刘径伊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防止再次发生违规行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