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期货福州营业部因违规咨询遭警示处罚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5日电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1月5日发布的公告,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营业部因个别员工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却向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建议而受到处罚。该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反映出该营业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因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该营业部需在收到决定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加强内部控制和从业人员管理。若对此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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