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是集聚创新资源、加快创新策源转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新形势下,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应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探索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的有效路径。
一方面,明确评价标准,健全梯度培育体系。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有明确的申报标准,并形成了“雏鹰—瞪羚—独角兽”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梯度认定和培育体系。但对科技领军企业的认定仍处于区域自行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调研显示,各区域对科技领军企业的理解不同,制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也大不相同。部分区域的认定标准较低,培育数量多达二三百家,与中央赋予科技领军企业的使命存在较大差距。
在现有区域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参与国际竞争、支撑国家战略、发挥地方优势等不同层次的要求,在国家层面制定科技领军企业客观、通用的评价标准,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和引领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对标达标,加强前瞻布局。
比如,按照科技型企业成长规律,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发展路径,加强分类指导,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到发展壮大期的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政策措施支持。
另一方面,整合创新资源,优化要素供给方向。
全面推广“创新积分制”,从多个维度对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长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并定期发布积分榜单,积极拓展积分应用场景,根据创新积分提供差异化的政策支持。同时,加大企业基础研究和创新平台布局,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深度参与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高能级创新平台集聚优质研发团队和创新资源。
经验显示,在高校院所牵头的传统产学研合作中,各创新主体之间由于利益诉求不同,大多处于一种松散耦合、各自为政的状态,创新资源衔接不够紧密、合作方式单一,没有形成合力。而受到行政区划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影响,跨省的协同创新难度更大。即使在长三角这样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区域,通过建设科创共同体推进协同创新也存在较多障碍。
新形势下,有必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地位,鼓励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主体构建创新联合体,以市场机制为纽带,统筹行业上下游创新资源,形成体系化、任务型的协同创新模式;探索建立场景驱动、企业主导的新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通过开展初创成果概念验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市场等举措,打通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全链条。
(作者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