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教育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提出将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了从事学前教育人员的资质要求,规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其中还特别要求,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鉴于学前儿童的身心特点,从源头将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人员阻隔在幼儿教师队伍之外,尤为必要。严格聘用管理,对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自然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事实上,这方面既有法律方面的要求,也有实践上的指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此外,近年来中小学等教师入职前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等,也已成为常规性要求。
因此,学前教育法明确幼儿园教师等工作人员实行“逢进必查”,实际是与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积极衔接。它符合更好保护学前儿童的需求,也契合了社会的期待。
就具体方向来看,学前教育法第44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的情形: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可以想见,这些情形将是幼师等工作人员背景查询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近年来,教育领域一些危害学生身心安全的乱象时有曝光。这些现象既造成了对孩子的伤害,也影响到教师职业的社会形象,乃至社会对于教育安全的信心。若能在源头环节强化教师“入口”的把关,不给那些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混”入教师队伍和幼儿园、学校的机会,便有望减少这种风险。尤其是幼儿教师队伍更需要重视这方面的“入口”查询。毕竟,学前儿童的身心更脆弱,也更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反馈的意识,若不能事先筛查掉一些“风险因素”,其给孩子造成的安全威胁,势必更大。所以,背景查询、健康检查不仅必要,而且必须尽快成为标配。同时,也要注意保障让公办、民办幼儿园能执行同样的查询“尺度”,避免因为松紧不一而带来的“乘虚而入”。
还要指出的一层现实是,入职查询固然有助于事先排除一些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把好“入口关”就万事大吉了。要知道,很多的风险行为都未必能在背景查询中排查出来,要真正让孩子免于被“问题教师”伤害的可能性,更要强化全过程的监督监管。如就在日前,安徽省六安市一家长反映当地某幼儿园教师虐童。家长称,“两位老师对部分孩子殴打、玩弄、竹签惩罚,另一位当事老师,全程无视,冷漠麻木。”最新的官方通报确认了该幼儿园某教师的确存在体罚学生的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事教师采取强制措施,并责令幼儿园进行全面整顿。
像这类虐童风险,很难说在入职环节的查询中就能彻底排除。要确保让所有幼师都能把握好行为边界,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更多还是要诉诸常态化的教育引导和有效的过程监督。这要求幼儿园和教育部门都要强化日常的风险排查,真正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让各类体罚、歧视虐待儿童的“隐秘角落”无处藏身。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