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报讯(白丽斐记者李苑)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赤泥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赤泥利用技术的选择应结合当地需求,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赤泥经处理后可用于道路、回填、充填工程和其他建筑材料生产,可通过外加助剂或粉煤灰、副产石膏等其他固体废物固定赤泥中的碱、其他污染物并优化材料性能,不应掺加与此无关的其他固体废物等六项总体要求。
《赤泥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提出,目前国内尚未有针对赤泥利用处置的专门的标准规范等指南类文件。我国赤泥年产量超亿吨,综合利用率低,主要以堆场堆存或填埋为主,累积堆存量已超过13亿吨。我国氧化铝生产行业发展迅猛,未来赤泥年产生量仍呈亿吨增长。
由于缺乏相关技术规范,赤泥道路利用、回填利用和充填利用等很多工程实践很难推进,同时目前的综合利用实践多重视材料的工程性能,而对环境风险的重视度不够,亟需相应标准规范利用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从经济效益来看,该标准实施后,可为赤泥利用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提供参考,将有力推动赤泥在路基、回填、充填领域规模化综合利用,进一步促进赤泥选铁、水泥熟料生产以及其他建材利用,实现与粉煤灰等的多源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不仅节约天然原材料,减少堆放处置所占土地资源,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从环境效益来看,该标准明确了赤泥经预处理后进行道路利用、回填利用、充填利用,以及赤泥用于选铁、生产水泥和生产其他建筑材料等过程的排污节点和关键污染环节,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赤泥利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可控,还避免赤泥和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因长期堆存而导致的环境污染,环境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