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1 00:36: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药监局:百雀羚不存在违规行为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张君花

  调查后认定百雀羚不存在违规行为。11月20日,微博热搜上的“百雀羚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基本属实”一事迎来最新进展。据媒体消息,上海市药监局表示,经立案调查后,认定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生产的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配方升级)(限用日期:20241105,批号:3R06YV11)不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的情况。

  此前,一名网友于11月19日在微博晒出一份《举报答复书》。答复书中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关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经核查,因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决定立案调查。

  随后,百雀羚发布声明称:“涉事原料为圆叶牵牛提取物,2021年4月25日,百雀羚已经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备案,2021年5月26日之后,百雀羚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圆叶牵牛提取物到底为何物,为何会陷入争议?根据公开资料,圆叶牵牛提取物是从旋花科植物圆叶牵牛的种子中提取的一种物质。圆叶牵牛提取物通常被认为具有一定的护肤效果,如抗氧化、抗炎和保湿等。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5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将“圆叶牵牛提取物”列入禁用目录。

  百雀羚此次涉事产品为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百雀羚在声明中解释称,此次争议主要涉及的“禁用原料”是百雀羚曾在2021年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圆叶牵牛提取物”。在相关规定颁布之前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并无对圆叶牵牛提取物的禁用规定。2021年4月25日,百雀羚已经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备案,备案号:沪G妆网备字2021512009。2021年5月26日之后,百雀羚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就涉嫌违规添加禁用原料一事,北京商报记者对百雀羚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在美妆资深评论人、美云空间电商创始人白云虎看来,从目前百雀羚官方披露的信息来看,总体符合法规的操作。

  百雀羚成立于1931年,曾在20世纪90年代一度成为炙手可热的国货品牌。后面随着韩妆、日妆的涌入,百雀羚逐渐落寞。2014年之后的多年中,百雀羚尝试年轻化的营销,在《快乐大本营》《非诚勿扰》《中国好声音》等大热综艺中频频亮相,更是先后签约周杰伦、王一博等大热偶像做代言人,引发不小的关注。根据公开数据,2019年随着国货美妆崛起的风口,百雀羚迎来高光时刻。在2019年“双11”期间创下新品最早破千万元销售额的纪录,并在10分钟内销售额突破亿元。2020年上半年,百雀羚在拼多多上的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倍;2020年苏宁“双11”中,国货美妆销量增长了230%,百雀羚拿下单品第一。

  近两年,为获得更好的发展,百雀羚在研发层面下功夫。今年7月,百雀羚聘任了曾在珀莱雅任职的蒋丽刚担任首席技术官。蒋丽刚在珀莱雅任职期间推动了“早C晚A”“红宝石面霜”的成功。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备受争议的产品“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在百雀羚淘宝旗舰店仍然在售,且成分表中无“圆叶牵牛提取物”。

  虽然百雀羚作出了声明,但部分网友依然保持怀疑态度,并对为何没有召回相关产品行为产生质疑。

  对此,白云虎给出了自己的看法:“至于是否要全面召回,应该是监管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对于企业而言,这是一个市场运营的选择。因为召回意味着‘损失’。一定程度上被禁用的原料并非‘有严重或不可避免’的副作用,不属于必须马上全部召回或销毁一类的‘产品事故类’。”

  北京商报记者张君花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