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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2-21 09:20:47 股吧网页版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房地产税绝不会搞突然袭击
来源:中国经济网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地产税何时全面开征牵动人们紧绷的神经。针对房地产税今年出台的可能性,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法正在制定工作之中,关键是要选准出台的窗口。 

  房地产税作为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让住房回归基本属性的重要制度基础,官方多次明确推进这项制度改革,专家也多次呼吁加快出台的步伐。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日前,国务院《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2月1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在“国研智库论坛·新年论坛2017”上表示,要加快推动包括房产税、集体土地入市和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然而,立法先行,完不成立法这一关键步骤,全面开征房地产税也就没有可能。据了解,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仍在起草中。2016年5月25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

  针对房地产税法最快何时通过,专家有不同的看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则认为,年内出台并执行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房地产税法能列入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最快也要在2018年才能开始施行。

  尹中卿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说,房地产税对楼市价格有重大影响,因此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来设立时间。因为牵涉到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台前一定会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妥善解决房地产税中间涉及老百姓的利益问题。但无论怎样出台,绝不会“突然袭击”。

  【延伸阅读】

  经济参考报:征房地产税来调节房价不合适

  房地产税的开征牵一发而动全身,论证和开征前需听取多方观点,许多复杂问题需要考虑清楚。

  顺利开征房地产税至少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房地产税为何而征。第二是纳税人是否有支付能力。

  开征房地产税的常见理由有两个:一是调节房价;二是完善地方税体系,为地方公共服务融资。在卖方市场下,房地产税调节不了房价,即让房地产价格因为房地产税的开征就应声而落是做不到的。有人认为这是征税力度不够所致,这种认识夸大了税收的作用。开征房地产税的国家,税率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3%。即使按照3%来计算,如果一年房价上涨幅度超过10%,那么持有房地产的成本都可以被涨价所覆盖,靠房地产税调节房价是无效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即房地产市场岌岌可危时,不要说3%,就是0.1%的税率,也可能成为压倒房地产市场的最后一根稻草。在这里心理作用胜过了一切理性分析。因此,将调节房价作为房地产税开征的目标是不合适的,很可能产生副作用。

  完善地方税体系,为地方公共服务融资,是房地产税开征能够成立的理由。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其他税收收入、上级乃至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都是资金来源,不一定非得靠专门的收入。有人总是喜欢以国际惯例来说事,但这不能忽略中国土地公有制这一国情。城镇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土地要流转,先得转变为国有。这些年来,土地出让金收入为地方公共服务提供了较为充分的财源。有了土地出让金,即使要开征房地产税,那么税率也应该远远低于土地私有制的国家。

  房地产税开征还需要充分考虑支付能力。无论房地产税开征多么有必要,能不能落地与纳税人的支付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房价和收入比不合理,影响的不仅仅是购房能力。不合理的房价和收入比,也会直接影响房地产税的顺利开征。

  比如北京市西北四环附近的住房,十多年前一平方米的价格大约是五六千元。购房者如果有首付的支付能力,且月收入大约在五六千元的水平上,那么这样的家庭大概能买得起相应面积的住房。而今,同样的住房,价格却扶摇直上达到一平方米10万元左右。如果是100平方米的住房,那么他要重新购置这样的住房,就要支付大约1000万元。如果要按照评估价为基础征收房地产税,那么他能付得起吗?

  假定上述住房评估价为1000万元,按照0.5的系数折算之后为500万元,再乘以税率(假设为1%),那么他一年就要支付5万元的房地产税。如果税率进一步下调为0.5%,他也要支付2.5万元的房地产税。可能有人会说,相对于房价,这只是九牛一毛,但是,不要忘了,他每年所支付的物业费可能只有两三千元。现实中,物业费的征收经常遇到问题,那么,负担更重的房地产税呢?我们不能不小心谨慎。如果个人负担不起房地产税,那么欠税是必然的选择。

  考虑上述问题,区分存量房和增量房开征房地产税是常见的思路。但是,已拥有住房的业主本来为住房所付出的资金就少,而增量房在房价高企的今天,业主需要付出更多的资金,那么让存量房业主不缴税或在一定时期不缴税,而让增量房业主缴税只会产生新的不公平。

  总之,房地产税作为现代税收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专业的要求,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依法设税,稳步推进。切忌因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些波动,就贸然推进,乱了阵脚。(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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