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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24 08:54:20 股吧网页版
央行八措施严控北京房贷:离婚一年内贷款按二套房执行
来源:央行网站

  各有关单位:

  2016年以来,北京市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快速增长,各商业银行在拓展房贷业务的过程中累积了一定风险。为进一步落实四部门《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7〕3号),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

  各商业银行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个人购房贷款增量,严格落实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北京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进行严肃问责。

  二、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三、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

  各商业银行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征信系统前,各商业银行定期汇总房贷客户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查询查证后统一将公积金贷款记录反馈给各商业银行。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各商业银行对于购房家庭住房记录、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贷款记录等查询情况要留档备查。

  四、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认真核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五、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投资投机购房带来的信贷风险

  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 50%)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六、合理评估房屋价值,增强住房信贷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真实价值的评估,要提高对房产价值真实客观的判断和评估能力,要依据房屋的合理评估价值进行放贷。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合作进行评估的,要加强对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避免道德风险。

  七、加强对支行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支行网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管理和指导,督促支行网点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自律机制确定的自律要求。对支行网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八、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于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中介机构,各商业银行应立即中止与其业务合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4日

  【北京楼市调控升级】

  北京楼市调控有后手:或继续提高首付比例 取消房贷优惠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北京楼市“3·17新政”颁布后3个月内,若房价仍旧单边上扬,政府会考虑出台更为严苛的政策,抑制不理性上涨,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调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提高首付比例、全面取消房贷优惠、缩短贷款年限、打击取缔哄抬房价的不法中介机构等。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数据显示,北京房价已连续17个月环比上涨,自2015年10月份以来,北京平均房价已经由37221元/平米,涨至60738元/平米(2017年2月),涨幅高达63.18%。北京乐居近日的调查显示,76%网友认为北京房价过高,不能接受,可以勉强接受的仅占17%。

  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3·17新政”对各类购房人群影响不一。

  “北京购房人群其实可以分为三类人,分别是首次购房人群、换房人群、购买二套房人群。”“爱房者”创始人刘常青分析称,对于第一次购房的人群来讲,和新政前相比没有太大变化——首付比例还是35%,利率也没有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贷款年限由最长30年变更为最长25年(不含25年)。

  对于买二套房的人来讲,新政的影响并不大。新政前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是50%,非普通住宅是70%;新政后普通住宅提高到了60%,非普通住宅提高到了80%。“10个百分点的差别对准备买二套房的人来说没有太大影响。”刘常青表示。

  但对于换房人群来说,“认房又认贷”的影响是最大的,特别是已经把房子卖了,又还没来得及买新房的人。这一点在链家地产北京区的一位负责人看来十分感同身受,“眼睁睁看着首付款大幅增加,却无能为力。那些已经签约,付了定金,但还没申请贷款的购房者更为郁闷。这些天我们的门店里因为首付资金违约的案例已有数起。”上述负责人表示。(来源:中国证券报)

  北京首套房贷利率不低于9.5折

  自北京房地产调控新政发布以来,北京地区大部分银行已经上调首付比例,落实认房又认贷的首套认定标准,并停止审批25年以上的住房贷款。3月21日晚间,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地区多家商业银行上调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大优惠幅度。据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16家银行北京分行一致决定,即日起缩小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有消息称,这16家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以及北京农商银行。

  对此,北京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为有效防范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推动房贷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已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大优惠幅度从9折上调到9.5折。除此之外,一家股份制银行信贷部人士也表示,该支行已经暂停了公积金贷款,只做商贷,利率不仅没有折扣反而上调,理由是“银行不赚钱”。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内部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该行各家支行间的政策都有所不同,例如该行海淀区一家支行在去年四季度已经实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政策。该支行员工同样提到,网点放贷量不大,利率低了银行赔钱。

  事实上,去年“9·30”政策以来,北京地区进行了多轮楼市调控,包括提高首付比例、折扣利率从8.5折升到9折、二套房房贷不得超过25年以及最近的认房又认贷等。北京商报记者还获悉,春节后不少银行房贷额度收紧,放贷时间从此前的一个月拉长到两三个月甚至直接不放贷。

  在业内人士看来,“认房认贷”之后各家银行调整房贷利率也是比较正常的,这也符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意图。北京商报记者从相关人士方面了解到,此前虽然多数银行都表示首套房利率可以做到最低9折优惠,但这一折扣需要资质审批,在业务实际操作层面很多审批下来的贷款其实已经是9.5折利率。该人士评论,不排除未来有更多银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或者进一步上调至基准利率的可能。

  此轮银行上调房贷利率除了政策调控因素外,也不乏市场因素。随着央行逆回购、SLF、MLF和银行间同业存单、理财价格的全面上涨,银行资金成本提高,房贷利率折扣对银行来说不再划算。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银行优惠力度减少主要是因为最近资金价格上行,所以银行要上调折扣,9折对于大部分银行来说可能很快都会不盈利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北京此次贷款优惠利率减少,或者说折扣减少,这说明商业银行正在积极执行这样一类政策,即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政策导向,积极对北京当前的信贷市场进行管制。通过管制,能够促进信贷资源更多地惠及刚需购房者,对于抑制炒房需求等也是有积极作用的。另外目前折扣减少,但依然还是处于基准利率之下的,所以部分购房者还是有能力承受此类政策的。(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住建委约谈北京十大中介机构:禁止参与炒房

  据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消息,今日上午,北京市住建委约谈该市十大中介机构,明确禁止中介机构参与炒房。今日起,一旦发现有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参与炒房、哄抬房价等,将逢“涨”必查、逢“炒”必“办”。

  今日上午,北京市住建委召集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华熙、存房、金色时光、爱屋吉屋、易合、金城阜业、中原等北京市十大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主旨在于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落实正在实施的楼市调控新政。

  在座谈会上,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明确要求,作为目前北京中介市场上的主流机构,这十家企业要依法合规经营、作好行业表率,认真管理好旗下分支机构和门店。从市场成交情况看,这十家中介机构的签约量,占到了全市存量房总成交量的八成左右。规范好它们的经营行为,对稳定市场将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特别强调,十家中介机构不得参与炒房,包括炒作天价房、学区房等;禁止囤积房源,哄抬房屋价格;不得发布虚假房源和虚假价格。另外,也不能违规设立资金池,参与首付贷等违规金融行为。对于中介机构的任何房屋炒作行为,市住建委将逢“炒”必“办”,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

  除了约谈主要中介机构之外,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执法检查行动将不间断地持续开展。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发改、工商、地税、银监等部门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重拳打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违规代理“天价学区房”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对违规主体将实施联合惩戒,确保调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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