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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东方财富证券新开通新三板权限的客户,将获得以下炒股软件/功能(三选一)对应使用权:
(一)手机超级Level-2(2年使用权限,市场参考价:106元)
(二)电脑端Level-2极速版(1年使用权限,市场参考价:280元)
(三)choice金融终端(6个月使用权限,市场参考价:2900元)
软件/功能领取方式:
成功在东方财富证券开通新三板权限后,打开东方财富APP,点击首页“更多”--“权益领取”(如下图所示)提交申请,系统在核实您的个人信息后,将根据您选择的软件/功能,在10个交易日内为您开通软件/功能使用权限。
新三板开通攻略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东方财富APP(已下载请跳过)
第二步:打开东方财富APP,点击“交易”-“交易”-在特色服务板块找到“新三板”,点击进入即可在线开通新三板
个人投资者开通条件
1、 交易经验
参与证券交易满2年
2、 资产要求
近1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100万元
3、 适当性要求
新三板风险等级为R4,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C4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
新三板开通流程
以东方财富APP开通新三板为例:
第一步:完成条件检测,选择交易权限
第二步:上传身份信息 完成视频验证
第三步:确认开通结果
温馨提示:
1、上传身份证件须确保证件清晰完整、无光斑且不可切边切角。
2、您的账户开通申请预计1-2个工作日内即可审核完毕,请您耐心等待。
什么是新三板?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它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性、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
新三板市场概况
2020年一季度,新三板市场运行平稳,全市场发行融资金额、并购重组涉及金额环比回升,交易基础制度环境改善,二级市场交易便利性提升,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效应逐步显现。
一季度新三板各指数呈回升态势,其中三板做市上涨13.00%,创新成指上涨11.51%。
股价上涨带动市场估值水平持续提升,三板做市60日市盈率由上年末的20.30倍上升到22.25倍,创新成指相应由19.36倍上升到22.30倍。盘中日均成交环比提升66.45%,盘中成交额占比64.69%,环比提升23.21个百分点。
(相关数据来源:Choice数据)
新三板有那些变化?
自2020年3月30日新三板全面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以来,其交易规则等方面也随之发生变化,对于投资者来说,这些变化需要Get:
一、投资门槛大幅降低
新三板交易新规中,投资门槛由500万降低至100万起。投资门槛大幅降低,让更多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到新三板的投资当中。
二、交易规则有了新变化
1、申报单位
最小申报单位由1000股调整到100股,并取消了整数倍的限制。以前只能按照1000、2000的申报数量来委托,现在可以101、102的申报数量来委托。
2、交易方式
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精选层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3、做市交易方式
变更前: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收盘价为该股票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
变更后: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前15分钟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4、集合竞价的申报
变更前:每个转让日9:20至9:25、14:55至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每个转让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变更后:采取集合竞价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3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5、集合竞价申报时间
基础层:每个交易日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创新层:交易主机自9:30(含)起每10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共25次)
精选层(新增):
1)精选层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开、收盘集合竞价安排。
2)连续竞价股票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3)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连续竞价股票,市价委托需同时输入“市价保护价”。
4)全国股转系统接受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4:57。
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7至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三、大宗交易价格限制调整
变更前:设置涨跌幅为收盘价的200%-50%
变更后: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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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最终操作建议。新三板业务属于中高风险业务,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东方财富证券24小时客服热线9535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