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0
关于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09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非常感谢贵所对申请文件提出的宝贵意见。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书》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1.关于控制权稳定 ...... 3
问题2.关于房产与知识产权 ...... 15
问题3.关于行业基本情况与竞争格局 ...... 53
问题4.关于关联交易 ...... 62
问题5.主营业务收入 ...... 75
问题6.关于销售模式 ...... 122
问题7.关于主要客户 ...... 132
问题8.关于生产和营业成本 ...... 166
问题9.关于采购和主要供应商 ...... 186
问题10.关于毛利率 ...... 203
问题11.关于期间费用 ...... 216
问题12.关于应收账款 ...... 242
问题13.关于存货 ...... 258
问题14.关于固定资产和产能 ...... 268
问题15.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 280
问题16.关于新三板挂牌 ...... 294
问题1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09
问题18.关于安全生产与环保风险 ...... 311
问题19.关于委托生产 ...... 336
问题20.其他相关事项 ...... 343
问题 1.关于控制权稳定
申报文件显示,2016 年 5 月 25 日,刘海明、吕中文、王波、程淑琴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明确在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
致行动;2021 年 6 月 4 日,刘海明、吕中文、王波、程淑琴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之补充协议》,对一致行动的内容、期限、争议解决措施等进行明确,并明确若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按照刘海明的意见进行表决。刘海明和程淑琴系夫妻关系,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 26.05%和 0.95%的股份;吕中文和王波系夫妻关系,分别直接持有 25.85%和 0.29%的股份;四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3.14%的股份。四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请发行人结合本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9 的要求:
(1)披露共同控制人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吕中文担任发行人董事长的情况下,如何保障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各方在发生纠纷或争议时能够依照刘海明的意见进行表决。
(2)结合《一致行动协议》与《补充协议》的签订时间,披露最近 2 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
(3)披露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业绩对赌、委托持股、代持或签订其他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以及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影响。
(4)以列表形式说明发行人现有股东有关锁定期的承诺。
(5)披露发行人及现有股东为保障控制权稳定所采取的或拟采取的措施,并提示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披露共同控制人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吕中文担任发行人董事长的情况下,如何保障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各方在发生纠纷或争议时能够依照刘海明的意见进行表决
发行人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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