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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22:19:51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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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18:30:31

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7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7 月 15 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已依法决定对
公司启动预重整。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
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9),公司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
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是
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
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司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辉公司”)的《重整申请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
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1)。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
动预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
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6)。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的专项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8)。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
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9)。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公司重整投资人,加速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公司决定公开
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18 时之前将报名材料纸质
版送达报名地点,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为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以下简称
“《承诺函》”),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预计上述承诺将在未来 3-6 个月内
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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