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15:18:15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吉林
转发
发表于 2024-08-23 13:26:2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据国新办官网,国新办于8月23日上午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介绍,在住房和房地产方面,我们持续优化房地产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截至2023年底,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6400多万套,1.5亿多群众喜圆安居梦,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发布会上表示,住建部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总结前一段相关试点实践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加快改革完善商品房销售以及土地、金融、财税等基础性制度,以改革促制度创新、以改革促新模式构建、以改革促产业发展,努力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董建国表示,已有的房地产发展模式,是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形成的,所以新模式的构建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不断探索实践。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完善住房供应体系,重点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印发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

  第二,部署各地以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住房发展计划为抓手,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今年2月我部印发了通知后,各地陆续编制并公布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同时开展前期工作,积极谋划“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

  第三,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指导地方选择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出让时就约定实行现房销售,结合实践制定配套政策。不少地方已经推出了一批现房销售项目,探索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

  第四,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出项目“白名单”制度,以城市为单元、以项目为对象,给予合规项目融资支持,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

  第五,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目前,上海等22个城市正在试点。特别说一下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第六,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住建部在立标准、抓样板上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下一步还要在建体系、优服务上下功夫。

  2024年的楼市关键词,“现房销售”算一个。

  根据中指研究院6月份所做的一项置业意愿调查数据,在针对居民未购房原因的调查中,28%的受访居民选择了“项目会烂尾”,在各因素中排名第四,可见交付风险仍是阻碍居民购房的重要原因。中指院经调查后认为,为规避交付风险,购买现房成为居民购房时一个重要选择。

  据华泰证券研究报告,过去三年,现房占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比重,从2021年的10.4%提升至2023年的18.7%。而在2024上半年,全国商品住宅期房销售面积2.9亿平方米,同比减少31%;现房销售面积1.1亿平方米,同比增加23%。

  “2024年上半年,现房销售面积占比进一步提升至26.7%,为该数值2010年以来的最高值。”华泰证券分析师指出。

  事实上,2021年以来,多地政府进行了现房销售的试点工作,包括北京、苏州、合肥、西安、宁波、福州和绍兴等城市。以北京市为例,其2022年第三轮集中供地的18宗土地中,有13宗土地明确要求部分或全部现房销售;第四轮集中供地的6宗土地,均有“竞现房销售”条件。2023年7月,深圳土拍市场也首次出现了“竞现房销售面积”条件。

  8月21日,据“金昌发布”消息,自从2023年8月,甘肃金昌市被列为全国首个现房销售试点城市以来,金昌市积极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全市共有8个住宅小区按比例留存了1000余套现售房源,计划于10月底竣工开盘销售,所有现售房源都将进行明码标价。

  近年来,预售制存废之争,一直是热点议题。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自1994年11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来,预售制在我国实施已近30年。

  今年3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会会长易纲在发言中提出,建议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允许房企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

  根据易纲的测算,如果允许房企主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估计有约1万亿元资金可由房企立即使用。这一机制可以“四两拨千斤”帮助房企渡过难关,争取用三年时间过渡到以现房销售为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