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公告编号:2024-120
证券代码:400208 证券简称:贵人鸟 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受理法院的名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三)反诉情况:暂无
(四)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因被告黑龙江和美泰富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泰富”)逾期未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鹤米程莱农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程莱”)支付款项累计金额 7,422.22 万元,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米程莱向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出具《诉讼费预缴通知单》((2024)黑 0206 民初 1615 号),米程莱已按照《诉讼费预缴通知单》的要求完成诉讼费缴付。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名称:金鹤米程莱农业(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告
名称:黑龙江和美泰富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关联方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12 月 3 日,原告米程莱与齐齐哈尔金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后名称
公告编号:2024-120
变更为“金鹤农业(齐齐哈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鹤农业”)作为资产购买方,共同与资产出售方和美泰富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由米程莱以人民币37,300 万元现金购买和美泰富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类资产,金鹤农业以 0 元购买和美泰富持有的全部知识产权。
2023 年 12 月 29 日,米程莱、金鹤农业与和美泰富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之
变更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米程莱只收购和美泰富的机器设备类资产(部分车辆除外),对应《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交易对价为64,747,810 元,不再购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车辆,对应的《资产转让协议》的交易对价为 308,252,190 元。
《补充协议》生效后,和美泰富累计向米程莱返还交易对价款 11,103 万元,
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逾期应付未付交易对价款 7,422.22 万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请求被告返还 7,422.22 万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处于进展中,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诉讼的其他相关文书,何时开庭审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将继续督促和美泰富履行相关还款义务,相关事项达到信息披露要求时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备查文件目录:
《起诉书》
《诉讼费预缴通知单》((2024)黑 0206 民初 1615 号)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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