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30 17:10:02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西
利好
利好
发表于 2024-09-30 16:11:51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4-070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如果酒泉中院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
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酒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2024 年 7 月 8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 xxwsy)向公司债权人发出《甘肃 金 刚 光
伏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届满,
公司现阶段正在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同时与已完成审查的债权人就审查认定结果进行沟通并持续接受债权补充申报。

3、2024 年 7 月 9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 xxwsy)发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 有 限 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4、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
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 17 时报名期
限届满,临时管理人共收到 19 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资料并足额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

5、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6),对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6、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引入共益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7),公司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共益债的批复》((2024)甘 09 破申 1 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引入整体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 8%,用于公司及下属核心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临时管理人需对借款资金专项用途做好严格监管。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共益债债权投资协议》,开展酒泉中院《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共益债的批复》((2024)甘 09 破申 1 号)许可范围内的共益债借款事宜。共益债资金的引入将有效保障公司海内外订单交付,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更好实现重整阶段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积极推进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三、风险提示

1、酒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