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7 13:01:07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错过本轮牛市等15年[加油加油] A股成交量将突破8万~10万亿!原房地产池资金
错过本轮牛市等15年[加油加油]
A股成交量将突破8万~10万亿!原房地产池资金将源源不断流入A股,银行存款将持续流入A股……
国家意志
发表于 2024-09-27 19:56:1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K图 601728_0


K图 00728_0

  “退金令”的影响持续发酵。

  9月27日,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拟挂牌转让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208.9572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21%。该笔股权转让底价为3630万元,按此计算中国银联公司整体估值约为1728.57亿元。

  据悉,该笔股权转让系“退金令”要求下,中国电信金融牌照收缩所致。除了中国银联相关股权,近期中国电信及旗下子公司还相继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汉口银行、重庆众安小贷、甜橙保险代理等公司的股权。

  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信息来看,还有安诚财产保险、锦泰期货、国联期货、中天证券、本溪银行、富滇银行、徽商银行、吉林银行等多家持牌金融机构股权待转让。

  中国银联最新业绩披露

  该笔股权转让事项,透露了中国银联作为支付清算机构的最新业绩数据。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3年全年,中国银联实现营业收入约472.38亿元,利润总额约174.60亿元,净利润143.40亿元。截至2023年末,中国银联资产总额3337.00亿元,负债总额2292.13亿元。

  2023年8月,央行披露,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3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99.63亿元,完成了创立以来的最大规模增资记录。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国银联的股东分别按照持股份额进行了增资,增资完成后,各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中国银联的股东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央行旗下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持股4.8629%,为第一大股东。除中国电信集团之外,银联的国企股东还包括厦门市管国企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全资的中国工艺山东抽纱有限公司、青岛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的青岛黄海饭店等。

  “退金令”下国企收缩金融牌照

  近年来,监管要求央企、国企聚焦主责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金融机构股权被频频挂牌出售。

  据了解,2020年出台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央企和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由此也拉开央、国企退出金融、地产等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序幕。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对国有企业的非主业参股规定进行逐步细化,严控非主业投资。2023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明确国有企业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严控非主业投资。文件同时提出,除战略性持有或培育期的参股股权外,国有企业应当退出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退出与国有企业职责定位严重不符且不具备竞争优势、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参股投资。

  2023年11月,国资委党委扩大会议强调,中央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的目的是探索产融结合,实现以融促产,推进实业更好发展。国资央企要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着力严控增量,切实优化存量,立足发展与企业产业特点相符合、主业需求相配套的金融业务,提高为主业提供服务的金融业务占比。

  在今年6月份,政策进一步加码,国资委开始严控央企涉足金融业务。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该会议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该要求被市场称为“退金令”。

  近期中国电信及其子公司频繁出售旗下金融机构相关股权。除了中国银联外,今年7月22日,中国电信旗下天翼电子商务一口气挂牌出售旗下网络小贷、融资担保、甜橙保险代理公司三家金融类公司股权,9月13日,中国电信又以底价13017.41万元挂牌转让所持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6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51%。

  出清金融牌照的不仅是中国电信。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信息来看,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2024年9月27日后,待转让股权的持牌金融机构,还包括安诚财产保险、锦泰期货、国联期货、中天证券、本溪银行、富滇银行、徽商银行、吉林银行等,转让方均为央、国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