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8 07:21:43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北京
怎么可能停牌 别YY了
怎么可能停牌 别YY了
发表于 2024-10-07 15:32:20

公告日期:2024-10-08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阳 公告编号:2024-08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9月13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丁韶华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024年9月14日,南京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024)苏01破20号《公告》,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30通过现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4年9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2:30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时,因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2:30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议案》进行审议。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鉴于,出资人组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会人员一致、表决规则一致,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管理人及公司将出资人组会议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合并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1)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0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