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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08 23:20:26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四川
就是不完成回购,这样就可以不分红了
就是不完成回购,这样就可以不分红了
发表于 2024-10-08 16:57:27

公告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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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57 证券简称: 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 临 2024-06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6 月 26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 万元至 10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0,360.8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92%
累计已回购金额 22,903.7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2 元/股-1.25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 ,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 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9元/股; 回购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 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同意公
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 ,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
万元(含) ,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 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 7月2日、 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 (公告编号: 临2024-024)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临2024-029) 、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4-032) 。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203,608,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 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1.25元/股, 最低价为1.02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29,037,780.08元(不含
交易费用)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近期, 国家发布了多项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有利政策, 公司将重点关注
上市公司回购再贷款等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的出台, 主动对接有关金融机构, 争
取获得更多支持, 并将本着对全体股东、 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 全力维护好公
司股价, 不断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 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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