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7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并分别于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7日、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股份。预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正式公开挂牌转让东莞证券20%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上海产交所”)正式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东莞证券30,000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20%,下称“标的股份”),挂牌底价为227,175.42万元。2024年7月31日,上海产交所发布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0万股股份项目》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标的股份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产交所公开挂
牌,挂牌底价为227,175.42万元。截至2024年8月14日,上述挂牌信息披露期满。2024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产交所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和《组织签约通知》,本次交易共征集到1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下称“东莞联合体”),东莞联合体已按要求向上海产交所交纳了3,000万元保证金。2024年8月21日,公司与东莞联合体签署了《关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转让协议》”)。同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
三、《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1):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2):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份
本次交易为甲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30,000万股、占标的公司股份比例为20%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份。
(二)交易方式
1.2024年7月31日,甲方通过上海产交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乙方和丙方共同成为标的股份受让方。
2.甲方以现金交易方式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中的19,350万股,占标的公司股份比例为12.9%;甲方以现金交易方式向丙方转让标的股份中的10,650万股,占标的公司股份比例为7.1%。
(三)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1.定价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903,751.62万元;2024年3月29日,标的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分红30,000万元。根据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君瑞评报字(2024)第01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1,138,988.63万元。以此为依据,扣除2023年度分红的影响,结合甲方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标的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并考虑甲方持有标的股份的时间等因素,标的股份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参考底价为227,175.42万元(大写:贰拾贰亿柒仟壹佰柒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
2.转让价格:经上海产交所确认,乙方和丙方为标的股份的受让方,交易方式为协议成交,交易价款合计2,271,754,200元(大写:贰拾贰亿柒仟壹佰柒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其中乙方受让股份19,350万股对应的转让价款为1,465,281,459元(大写:壹拾肆亿陆仟伍佰贰拾捌万壹仟肆佰伍拾玖元整),丙方受让股份10,650万股对应的转让价款为806,472,741元(大写:捌亿零陆佰肆拾柒万贰仟柒佰肆拾壹元整)。
(四)保证金
1.受让方已根据上海产交所公告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要求向上海产交所银行账户支付保证金合计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其中乙方支付保证金1,935万元(大写:壹仟玖佰叁拾伍万元整);丙方支付保证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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