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2 06:19:5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重庆
几年没有涨停过,三个板才能对得起支持的股民朋友!
几年没有涨停过,三个板才能对得起支持的股民朋友!
发表于 2024-10-11 19:05:07

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临港新片区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基于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磋商而成的技术和商务合作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未确定具体项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大飞机高端产业链建设,全面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形成大飞机园产业链集聚发展效应,双方经过充分沟通交流,达成了良好的合作意愿,双方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长期、持续、全面的深度战略合作,并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推动合作项目的落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临港新片区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铭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商务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产业项目开发,成片土地和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运营,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咨询,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生态环境、水务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绿化工程,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停车场(库)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简介:上海临港新片区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经中国政府批准依法成立,从事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与运营管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海临港新片区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合作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上海临港新片区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合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临港新片区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及意向

为加快推进大飞机高端产业链建设,全面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形成大飞机园产业链集聚发展效应,双方经过充分沟通交流,达成了良好的合作意愿,双方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长期、持续、全面的深度战略合作,并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以推动合作项目的落实。

(二)合作内容

乙方将因合作本项目新设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落户在甲方所属园区,并保证合同期内不予迁出。

甲方在工商注册、产业扶持、企业服务、项目申报、人员安置、生活配套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保障。

为满足乙方项目公司分步发展需要,甲方为乙方预留22,000平方米已建成或定制代建的工业性质厂房。预留物业商务租赁条件以最终甲、乙双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乙方购置全部或部分预留物业,购置价格甲方参照市场出售价格给予一定优惠。

(三)合作机制

双方将建立高层会商机制,对重大合作事项进行研究并达成共识,促进战略合作的深化落地。

双方同意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在本协议签订后确定专门的负责部门及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执行各项合作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把握国产大飞机行业发展机遇,及时响应和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充分利用产业集群优势,进一步丰富航空工装及复合材料零部件产品类别及应用领域,完善产品结构和产能区域布局,深化协同效应,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