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3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股东天津腾宇高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腾宇”) 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达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达亿”)、方海云合计持有公司5.86 %的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4.30%)、第二大股东青岛俊图投资咨询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21%)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较为接近,其余股东持股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故截至目前,任一股东均无法单独通 过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 上成员选任,任一股东可实际支配的 公司股份表决权并不能确保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足 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通过投资关 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情况由控股股东徐州丰利、实际控制人毛凤 丽女士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 制人的状态。
2、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 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 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 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原控股股东股份变更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徐州丰利”)通知,获悉徐州丰利于当日收到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州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 0391 破
一案。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作出(2023)苏 0391
破 12 号《决定书》:裁定宣告徐州丰利破产并指定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作为该
企业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徐州丰利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97,215股(占公司总股本为8.43%)
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2024 年 5 月 24 日、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8 月
12 日在淘宝网进行拍卖,上述股份均成交过户,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第三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徐州丰利破产管理人已分别
于 2024 年 7 月 8 日 10 时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10 时止、2024 年 7 月 18 日 10 时
至 7 月 19 日 10 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对公司控股
股东徐州丰利所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41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上述股份已成交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2024 年 7 月 9 日、2024 年 7 月 11 日及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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