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1 12:39:27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上海
转发
发表于 2024-11-10 20:31:07

公告日期:2024-11-11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107 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633.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99 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26.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依
据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5.903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5.87%。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59.203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5.87%。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67.396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981.8965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1.4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91.9000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1,373.7965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壹连科技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T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壹连科技”股票 3,919,000 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
量,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4 年 11 月 1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