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东方集团(600811)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公司及实控人曾出具采取措施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的承诺函,将于12月19日到期,而目前承诺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
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形成可行的履行方案,妥善解决存款提取受限的问题,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6月中旬以来,随着债务逾期、被立案调查和申请重整等一系列消息发出,东方集团的流动性问题引起市场关注。
2024 年 6 月 18 日,东方集团披露因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具体数额为,截止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
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张宏伟于6月19日出具《承诺函》,将采取措施支持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确保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承诺函》主要内容包括: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同意通过处置其所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467)部分股权、UEP风能(私人)有限公司股权等资产回笼资金,预计上述安排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
此外,如有需要,张宏伟还将以质押的股权处置款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张宏伟于2023年4月至11月期间以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联合能源18.57亿股为公司23.5亿元贷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如存在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影响上市公司偿还相关贷款的情形,张宏伟同意以前述质押股权处置款项代为偿还上市公司相关债务。
在上市公司曝出流动性问题后,债权人火速提起重整申请。
6月25日,因未能清偿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5.23万元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东辉公司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上市公司启动重整。
企查查资料显示,7月12日,公司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等人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亿元。
目前,东方集团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0年以来,东方集团营收出现明显下滑。2020-2023年,东方集团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47.1亿元、137.3亿元、112.7亿元、60.8亿元;2021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也由正转负,并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分别为-17.2亿元、-10亿元、-15.6亿元。公司在年报中表示,2021年,由于房地产政策持续收紧,公司房地产业务受到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亿元,同比下降86.95%;归母净利润为1.3亿元,同比增长227.6%。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13.7亿元,有息负债达到141亿元,资产负债率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