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期间,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大量“雷军AI配音”的恶搞视频。在视频中,“雷军”锐评了堵车、假期等热门话题,其中还有一些令人较为刺耳的言论,如要用小米SU7撞死××,要远程控制小米手机炸××等等。有网友称:“国庆上网被雷军骂了整整7天。”
此事已得到雷军本人及小米内部的关注。10月7日晚,针对网友“为何骂人”的询问,雷军回复了三个愤怒表情。10月9日,有网友在小米集团公关部总经理王化的微博评论区留言:“把雷军AI语音骂人的事情先解决一下吧”并@小米法务部。对此,王化回复称,“已经转给他们。”
按照雷军在互联网上一贯的好脾气,他本人大概不会深究此事,尽管使用AI合成他的声音,已经侵害了雷军的声音权。从司法实践看,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自然人声音权益及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未经权利人许可,不能擅自使用,否则可能构成侵权。同时,那些较为刺耳的言论,也可能触及对雷军本人与小米集团名誉权的侵害。
就互联网文化来讲,恶搞文化向来有之,从表情包、图片、视频、声音,甚至标点符号都可以成为恶搞文化的一部分,AI技术的不断成熟,给恶搞文化注入新的技术因子。虽然“恶搞文化”在语义上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有不少人不将无价值、无意义视为无用之物,相反,不少无价值、无意义、无厘头的事物反而成为流行文化以及经济行为的一部分。比如,今年的一首“谢帝谢帝,我要diss你”带火了“成都迪士尼”,再比如,歌手陶喆的粉丝把陶喆演唱过的一首“翻车”歌曲《无地自容》带到了各个生活场景,引发人们竞相模仿。
因此,恶搞文化在互联网中有其体现网友生命力与创造力的一面,但也有因网友“白手创造”与缺乏边界意识产生民事侵权的一面。两面交织构成了恶搞文化在互联网中的真实状态。
创造可以自由发挥,恶搞却不能没有边界,就拿这次恶搞雷军来看,其实时间点较为敏感。就在不久前,黎巴嫩各地数以千计的通信设备短时间内先后爆炸,导致数十人死亡、数千人受伤。此时用雷军声音恶搞“远程控制小米手机爆炸”多少属于对小米集团商誉的诋毁,已超出玩笑与调侃的范畴。所以,如果最后雷军不追究此事,而是小米集团要深究此事,也并不会令人意外。
长远来看,恶搞文化还是会成为嵌入互联网文化深处的一个部分,虽说创作最需要的是自由与活力,但也不能忘记:玩梗终须有度。 (作者系法律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