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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30 06:44:40 股吧网页版
鑫苑服务合并关联方商管业务 称损失已基本追回
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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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项本身是一个正常的业务往来,就是商管并过来后,我们按照之前的运营协议将收来的租金按比例和地产方分成,不存在我们自己掏钱给地产方的情况。”12月28日,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苑服务”,01895.HK)相关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日披露的持续关联交易是由于刚并进商管业务,产生的商管项目运营等关联交易不在此前与地产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内,因此在相应框架协议修改前,所产生的持续关联交易都需要进行披露。

  12月26日,鑫苑服务发布持续关联交易公告。公告显示,鑫苑服务的几家附属公司作为承租人,向鑫苑地产(其为鑫苑服务控股股东)的间接子公司租用租赁物业,为其营运有关项目并享有部分收入分成。自2023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承租人已付或将付出租人租金总额为337万元。

  “这337万元也是我们替地产方运营相关项目所收租金,按协议比例分成产生的金额,并非我们自己出钱。”上述鑫苑服务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受让商管资产

  鑫苑服务此项关联交易起因还是此前与鑫苑中国(为鑫苑地产子公司)等方产生的索赔纠纷。

  2022年11月份,鑫苑服务发布公告,称旗下一家子公司约4.02亿元的定期存款已被关联公司鑫苑中国用于抵押融资。为此,鑫苑服务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通知,后者于2023年10月13日作出裁决。据此裁决,被索赔的鑫苑中国有责任向鑫苑服务等索赔方支付损失,包括存款本金总额4.02亿元,及定期存款本金的利息损失和其他成本开支。偿付方式包括向索赔人转让非现金资产及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等。

  近期的持续关联交易则进一步披露,2023年10月31日,鑫苑中国向鑫苑服务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鑫苑弘晟的全部股权,以结清部分仲裁裁决。北京鑫苑弘晟为一家商业管理公司,此次持续关联交易所涉几家承租公司均为北京鑫苑弘晟全资子公司。

  工商信息显示,北京鑫苑弘晟成立于2023年7月19日,于11月10日发生投资人变更,由北京鑫创慧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但对于此项转让交易对价及相应资产评估等情况,鑫苑服务方面并未过多披露。

  “10月份商管并进来只是我们执行仲裁结果的一个动作,仲裁结果已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这个交易是不用披露的。”上述鑫苑服务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此前披露的仲裁裁决中已明确要把商管等非现金资产转让过来,也划定了严格的执行时间节点,相关仲裁裁决已向联交所报备,商管资产转让本身是在执行仲裁结果,因此不需披露。

  称将进一步发力商管等业务

  鑫苑服务近期披露的信息还显示,北京鑫苑弘晟股权转让前,承租人曾与出租人订立协议,由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租赁物业,为出租人进行营运管理,并享有部分收入。

  “本身商管就是一个轻资产运营公司,就是代地产去管理存量的商业、写字楼项目,如果不去管这些项目,那商管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上述鑫苑服务相关人员表示,受让的商业项目已持续经营多年,目前也都在正常经营,预计后续出租率及租金也将慢慢上升,因此整体收益是有保障的。

  “目前的模式就是我们运营相关物业,向租户收租金,按照协议比例与物业所有方去分成,很多做第三方商管运营的企业也是这种模式。”上述鑫苑服务相关人员表示,并进商管公司后,将保持相关公司正常可持续经营,保持业务稳定性,同时也将在做好原有业务基础上寻找外部机会进行拓展,预计今年春节前公司内部将会确定商管业务的整体发展策略与计划。

  “按照仲裁裁决,目前非现金资产转让部分基本已交割完成,这些资产也基本能覆盖相应损失,只是核算等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即部分现金差额部分还未补齐,这部分其实很少,原有损失已基本追回了。”上述人员还透露,目前仲裁裁决已基本执行,所涉损失也已基本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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