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王鑫】9月10日早盘,“药明系”个股股价走低。A股药明康德一度跌超6%,港股药明康德跌超10%,港股药明生物盘中跌超7%,港股药明合联跌超5%。截至发稿,A股药明康德跌超5.5%,港股药明康德跌超9%,港股药明生物跌超3%,药明合联跌近8%。
消息面上,美国众议院于9月9日(美国时间)就拟议《生物安全法》通过了一项编号为H.R.8333的立法草案。
该法案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美国联邦机构与外国生物技术公司展开业务往来,并点名了5家中国公司,分别是中国合同研究组织(CRO)巨头药明康德、其姊妹公司药明生物、华大基因集团、华大基因关联公司华大智造以及华大基因子公司Complete Genomics。
其中提到的多家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对此,相关公司相继发布澄清公告。
药明康德9月10日发布公告称,上述通过的立法草案系基于此前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于5月15日(美国时间)投票所通过的版本作出,其中包括将药明康德指定为“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指定。
药明康德表示,公司坚信,公司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公司亦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公司将与咨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
上半年,药明康德来自美国客户收入107.1亿元,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同比下降1.2%。公司提到,报告期内,高端治疗CTDMO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5.7亿元,收入不及预期主要由于商业化项目仍处于放量早期阶段;部分项目延迟或因客户原因取消;受美国拟议法案影响,新签订单不足。
同日,药明生物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注意到上述草案,其中包括定义本公司为“受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及根据拟议立法草案自二零三二年实施限制前适用的“祖父条款”。由于法案草案成为法律须经美国参议院批准,其内容于余下立法程序期间仍有待进一步审阅及修改。美国参议院待定立法路径在现阶段亦尚未明朗。
药明生物表示,作为全球生物药CRDMO平台,公司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亦未在其全球任何业务中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公司坚信其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并强烈反对未经正当程序的任何未经证实的预设性指定。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立法程序并与相关方持续沟通。公司坚定致力于服务全球客户且按照所有开展业务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运营。
此外,华大智造也在其官网发布针对美国“生物安全法案”的声明,其中提到,上述法案对于公司的指控存在多处事实错误,希望在后续成为正式法律之前,能够据实修改或终止。华大智造和Complete Genomics作为基因测序行业上游设备提供商,不收集任何基因数据,客户基于公司测序平台所产生的数据均由客户自行收集、存储、处理及管控。
华大智造还呼吁,美国基因测序仪行业的垄断行为不应该被忽视,因为这样会扼杀创新,增加成本,不利于基因科技造福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