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08 09:25:19 股吧网页版
快看|尽职调查不充分,中信金融资产被罚110万元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02799_0

  实习记者|王颖

  记者|张一诺

  6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非金不良资产收购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尽职调查不充分,个别债权无真实交易背景;收购非金债权未实现出让方风险的完全转移;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上调风险分类不符合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罚款110万元。

  余海时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康晓雷时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业务四部部门负责人,均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非金不良资产收购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尽职调查不充分,个别债权无真实交易背景”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分别处以警告。

  这不是中信金融资产今年第一次收到罚单。1月23日,中信金融资产深圳分公司曾因未按监管规定发布处置公告、承接违规项目变相向项目公司增资被罚款70万元;5月23日,中信金融资产甘肃省分公司曾因未尽职审查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的真实性被罚40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