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10月12日,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发布公告指出,拟于2024年10月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具体来看,调整范围为已发放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贷款利率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且执行利率水平高于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的贷款,须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向银行申请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以下简称“固转浮”)后,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贷款;2024年10月25日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则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批量调整利率的方式方面,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将统一批量调整。除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外,对其他地区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存量房贷,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首套房贷款,统一将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批量调整为-30BP,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线上或线下向银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建设银行指出,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客户须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主动向我行申请办理“固转浮”业务,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后,该行将按相关规则,进行本次批量调整。
工商银行明确,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二套转首套”业务,客户自公告之日至10月24日(含)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服务行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该行于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农业银行要求,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可通过该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转换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对于调整范围内的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中国银行指出,请客户登陆该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贷款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2024年10月24日(含当日)之前转换完成的,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一并批量调整;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后转换完成的,该行将在转换完成的次日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