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显示,股权投资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已成为保险资金配置的重要方向。
11月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中保投资(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保投资深圳”)共同出资200亿元,成立了合肥申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申圆”)。
这也是险资加码私募股权投资的缩影。《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年内保险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LP)的认缴资金已超过600亿元,其中不乏多只百亿级别的私募股权基金,涉及多家大型保险机构。
多位受访人士对记者表示,保险资金属于长期投资资金且相对稳定,有助于VC/PE开展跨周期投资。在当前环境下,无论是政策、绝对金额、出资期限等方面,险资LP都具备优秀的竞争力。
多家头部险企入场
第三方信息平台企查查显示,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中保投资深圳对合肥申圆出资比例分别为99.995%、0.00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保投资深圳。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由国务院于2015年6月批复设立,旨在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场需求。
中保投资深圳的母公司为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保投资公司”),其系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该公司由46家保险机构出资于2015年12月成立。
记者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获悉,中保投资公司作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正在运作26只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基金,累计管理规模近3500亿元,在管资产规模近2300亿元。
对于合肥申圆成立后的投资方向和模式,记者向中保投资公司方面致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文件规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要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资,主要投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项目,以及拉动力强、社会经济效益好的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新型城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产能合作和“走出去”重大项目等。在此基础上,还可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健康养老、能源资源、信息科技、绿色环保、中小微企业等领域。
记者注意到,此次中保投资公司在合肥设立保险大基金,此前已有端倪。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号发布的文章,今年5月30日,安徽省省长王清宪与中保投资公司总裁贾飙进行工作会谈。贾飙表示,中保投资公司将积极对接安徽战略产业、硬核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投融资需求。
除了安徽落地保险大基金,深圳也牵手险资成立了两只百亿规模基金。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号文章披露,10月18日,深圳市引导基金公司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以市场化方式合作共设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100亿元,其中80%投向基础设施项目或深圳市的重大产业项目,20%投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均注册于深圳的基金,且100%投向“20+8”产业领域。
不久前,深圳市与中国平安(601318.SH)共同设立了总规模100亿元“平安创赢-深圳市平安重大项目投资基金”。该基金共有5位合伙人,其中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出资比例达94.49%。
平安人寿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基金将主要投向深圳地区城建、机场、高速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其余将投向深圳区域的子基金,如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基金,涉及新能源、高端制造、医疗健康、科技与信息等领域。
据悉,上述两只保险大基金都是政府与险资合作成立,都采用双GP(普通合伙人)模式,且以“直投+母基金”的形式,将绝大部分可投金额投向深圳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或深圳重大产业项目。
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向记者分析表示:“险资与地方政府合作的背后逻辑在于:一是可以借助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优势,二是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地方重点项目的投资中,三是通过合作,保险资金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实现风险可控的投资。”
今年以来,险资参与设立了多只百亿元级私募股权基金,涉及多家头部险企。如中国人寿集团旗下国寿投资公司长江壹号项目,由中国人寿携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成立云南新能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4亿元。新华保险(601336.SH)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共同设立100亿元基金,拟以股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主要投向持有型不动产项目资产的被投资企业。
政策“松绑”激发险资动力
从政策面看,监管部门近年来持续优化保险资金监管政策,为险资以“耐心资本”角色进场股权投资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在2021年以前,一些保险公司曾尝试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参与科技企业中早期的股权投资,但彼时监管规定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募资规模不得超过5亿元。2021年12月,监管发布《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删去了关于“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规定,给险资参与股权投资进一步“松绑”,还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底层资产风险因子适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相关要求。
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这些措施将降低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投资基金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企业的风险资本占用,激发保险资本将更多资金参与中早期企业的股权投资。
实际上,险资内部也有配置股权投资的动机,特别是最近两年二级市场权益投资收益率下行,保险资金正在寻求收益率更好的资产来替代、升级。投资领域也更加多元,除了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项目,还涉足生物医药、养老健康、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
据记者采访了解,险资涉足股权投资的模式多样,可采用自行投资、委托投资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体量较小的机构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投资。在基金类型上,根据对基金底层项目把握力度要求不同,会选择策略型基金或项目制基金,或根据期间收益诉求不同,选择成长、夹层或成熟期基金等。
一家保险资管公司风控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保险机构配置的私募股权基金仍以保险业外发行的产品为主。从LP的机构性质来看,寿险公司是私募基金认购的绝对主力,68家寿险公司累计认购了1049只基金。
近期,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万谊青发布署名文章称,近年来,保险资金投资直接股权及私募基金的规模持续快速上升,从未上市公司股权的角度看,投资规模已约占当期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比重的8%,按此比例预计未来5年保险资金新增股权可投资资金规模还可超万亿元。
定价能力和退出机制存在挑战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投资规模在扩大,但当前险资设立股权私募基金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与此同时,偿二代二期、IFRS9等监管规则实施,以及保险负债端产品结构变化等对保险公司资产端约束明显增强,对保险资金配置私募基金带来一定挑战。
“在偿二代监管规则方面,一是未上市股权风险因子大幅提高,导致投资私募基金的平均偿付能力占用显著上升;二是穿透执行难度较大,受基金交易结构、基金规模、管理人信息披露口径及频次等因素影响,股权投资基金穿透执行难度较大,尤其是非保险系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产品。”上述风控部人士表示。
据悉,部分私募基金尤其是成长类私募基金在存续期没有期间收益分配,无法给保险机构当期贡献稳定的收益和现金流。同时,险资参与这类投资的难点还在于,投资渠道和退出机制尚不完善。
“险资要与GP形成一致的利益,包括建立共同的投资目标和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业绩激励机制,如业绩分成、跟投等,确保双方利益绑定。在S基金投资方面,保险资金可以完善定价能力,如通过建立专业的评估团队,利用市场数据和行业研究,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以提高定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杨帆说。
对于退出难度加大问题,中国民协新质生产力工委秘书长吴高斌对记者分析表示,保险公司可以与GP共同设立激励机制,将项目退出收益与GP的业绩挂钩,促使GP在投资过程中更加关注项目质量和退出策略。另外,在项目投资过程中,保险公司与GP共同承担风险,设立风险共担机制,这有助于形成利益共同体。
杨帆进一步认为,可以通过建立多元化的退出渠道,如二级市场转让、并购等;加强与各类交易平台的合作,提高项目的流动性;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或联合投资平台,为项目退出提供更多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