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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1 06:51:23 股吧网页版
聚焦“硬科技”目标 提升“含科量”门槛
   事件:2021 年4 月16 日,证监会、上交所分别发布修订后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科创板支持方向、行业领域、科创属性指标等科创属性要求。

      强化科创板硬核定位,落实科创兴国战略。《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自2020 年3月推出以来,增强了审核注册制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科创板审核中把握好企业的 “科创属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1 年4 月19 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达262 家,初步形成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医药生物等上市产业集群。根据数据统计,已上市企业整体科创属性较强,均满足科创属性原先的3 项常规指标(研发投入占比、发明专利、营业收入),且有占比约77%的企业满足5 项例外情形的至少一项,科创板“硬科技”属性获得一定的体现。但申报和在审企业中也出现了少数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以及存在部分企业“带病闯关”、现场检查高撤回率等现象。此次修订版可视作为对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的加强版,有利于保障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更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丰富量化认定维度,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要求,突出科技创新人才作用,未来尚需明确认定标准。此次修订紧紧围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

      展开,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量化指标就是将“3+5”指标体系完善为“4+5”,进一步丰富科创属性认定维度: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以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从目前262 家已上市的科创板企业公告数据来看,2019 年和2020年分别仅有2.9%和3.57%未达标。一般而言,高质量的研发人员数量与企业的创新能力应是正相关的。从执行层面而言,若仅满足上述10%这一量化指标,那么企业对其进行人为数字“调整”还是有弹性操作空间,企业“达标”相对较容易。我们也注意到目前科创板68 家IPO 终止企业均满足研发人员指标,因此,对于科创属性的认定,新版评价指引也是“强化综合研判”。为更好落实这一指标的效用,未来是否有可能进一步给予“研发人员”更明确的定义还值得商榷。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增加限制类和禁止类,科创板定位更清晰。对于科创板行业领域,新的《指引》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进行分类界定。其中对于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六大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主基调没有变化。

      新增了明确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需要说明的是“限制”并不表示完全“禁止”,对这类企业需要严把入口关。而对于房地产企业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则对其关闭了科创板大门,充分体现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在具体的操作层面,新的《指引》要求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业务实质,准确认定所属行业,认真评估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突出定性和定量研判,严防注水,突击购买专利等情形。

      明确保荐机构的核查把关责任,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不单纯唯量化指标定论,形成监管合力。《暂行规定》在明确发行人对技术先进性、科技发展方向、行业领域及相关指标的披露要求的同时,也要求保荐机构应当结合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审慎推荐,不应简单根据相关数量指标得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结论。在对保荐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的同时,提出了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管合力。此修订意在充分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的作用,完善委员构成和工作机制,增加科技管理、产业规划、科学研究等相关领域的委员数量,形成监管合力。

      实质重于形式,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以“申报为界”进行新老划断。

      交易所表示将在发行上市审核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把关是否勤勉尽责等,证监会也将强化对科创评价标准相关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多方合力下将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对于制度适用的新老划断方面,以《暂行规定》发布时是否申报为界:在《暂行规定》修订前已申报企业的科创属性指标要求,仍按其申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也即《暂行规定》发布后申报的企业需适用新的创属性指标要求。

      约八成待审企业满足新科创板属性指标,更多优质企业有望集聚科创板。从科创板待审和过审未发项目来看,截至2021 年4 月18 日,科创板111 个待审项目中约106家待审企业满足新增的研发人员占比要求(占比95.5%),64 家待审企业同时满足4项定量指标(57.7%), 96 家待审企业满足“4+5”新科创板属性指标(86.5%)。

      科创板65 个过审待发项目中约60 家满足新增的研发人员占比要求(占比92.3%),39 家企业同时满足4 项定量指标(占比60.0%), 53 家企业满足“4+5”新科创板属性指标(占比81.5%)。从限制类和禁止类领域看,粗略统计,正常待审和过审未发科创企业中无房地产和金融投资类公司;仅1 家公司为金融科技服务商;仅7 家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模式创新因素,其行业分属于互联网、软件、计算机和专业服务,其产品属于软件、数据和服务。科创属性指标的进一步趋严完善后,在引导更多优质企业登陆科创板的同时,也让“带病闯关”的企业知难而退,预期部分待审企业在对照自查后或将主动撤回,进而带动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提升,将有利于保障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科创企业,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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