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2 07:59:37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作关系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合作关系的公告

经与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鹊财富”)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4年7月26日起终止与喜鹊财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
括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为维护基金投资者利益,已通过喜鹊财富
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15:00前自行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
回业务。如投资者届时未做处理,本公司将直接为投资者办理存量基金份额转托管至本公司
直销平台。后续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基金份额查询和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
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