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7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6 号)、2014 年 11 月 5 日《关于易方达现金增
利货币市场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713 号)和 2015年 1 月 28 日《关于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2015]
273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2 月 5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发生特定情况收取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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