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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4 09:06:30 股吧网页版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4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基金代码 000896

下属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0896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暂未上市
日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工作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 年 05 月 31 日

基金经理 陈浩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7 月 17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 年 03 月 03 日

基金经理 刘宇涛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10 月 01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份额确认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 3 年后
的对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份额确认之日(以较晚者为
其他 准)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在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配置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
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债、可交
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工具、权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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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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