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1-06 09:04:03 股吧网页版
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06

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1月04日
送出日期:2023年01月0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安盈宝货币A 基金代码 000905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1月2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若有)
-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叶朝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15年01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07月23日
方莉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09月01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收益率。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
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
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
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
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投
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2、类属配置策略;3、套利策略;4、现金管理策略;5、资产
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
(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备注
申购费 M 每笔0元
赎回费 N 每笔0元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出现招募说明书约定情形时,将收取强制赎回费用。
注: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
托管费 0.04%
销售服务费 0.25%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自2017年6月6日起,本基金A类份额优惠后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结束时间以基金管理人
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货
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并影响到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同时为应对赎回进
行资产变现时,可能会由于货币市场工具交易量不足而面临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基金资产估值,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为1.00元。但是,当基金资产所投
资债券出现违约时,可能导致赎回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无法保证为1.00元,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