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3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5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55 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 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 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 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 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 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 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投资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 险等等。本 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 基金募集 时,基金管理人运用 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低于 3 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 购,并不代 表对本基金 的风险或收 益的任何判断、预测 、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 于对投资人 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 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持 有,届时基金管理人 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程序进行清 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 业绩并不 构成对 本基金 业绩 表现的保 证。基 金管理 人提醒投 资者基 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至 2024 年 8 月 9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3
六、基金的募集...... 2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7
九、基金的投资...... 38
十、基金的业绩...... 50
十一、基金的财产...... 5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5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3
十七、侧袋机制...... 69
十八、风险揭示...... 71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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