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3 23:12:18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3


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8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69 号文
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12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82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8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2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1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7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9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1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32

第一部分 绪言

《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