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7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
管理人”)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协商,自2024年11月7
日起,本公司旗下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第一创业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定投起始金额为10元起,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优惠规则及结束时间以第一创业证券相关公告为准。此外,基金能否互转请以本公司具体业
务公告为准。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是否开通转换
1 006070 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银河沃丰债券A 是
2 022289 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银河沃丰债券C 否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网站:www.cgf.cn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第一创业证券保留对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
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
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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