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09 07:16:27 股吧网页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4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9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旗下4只公募基金

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鑫

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对旗下4只公募基金(具体基金名称见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

订,本次修订内容主要为:

在基金合同的“前言” 、“释义”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

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的投资”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信息披露” 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到上述相关内容的也一并进行相应修订,并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上述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登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定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和 本 公 司 网 站(www.xyamc.com)。 各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更新)、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