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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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2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8 月 5 日《关于准予银河聚星
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66 号)的
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
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
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未知价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
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
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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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4
目 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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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