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1 09:06:45 股吧网页版
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1

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由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
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重要提示

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获得
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08 号)。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正式生效。自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
式根据《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联接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准予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同时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并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且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
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即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1)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2)选取过去三年连续现金分红且每年现金股息率均大于 0 的证券;

(3)对(2)中剩余证券,计算每只证券的股息率和过去一年波动率,其中股息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股息率 = 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总额/3

调整日总市值

(4)对(3)中证券,首先按照股息率进行降序排名,选取排名靠前的 300只证券;再根据过去一年波动率升序排名,选取排名靠前的 10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
之间,以使样本采用股息率/过去一年波动率加权,且样本所属中证二级行业的权重不超过 20% 。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