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3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并于2022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发布了《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博时创
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6月27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
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2年6月28日
4、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联系人:翟青
联系电话:010-65171166-212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
5、关于表决票的说明:上述表决的有效期自送达之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
结束之日止;但如果本基金根据本公告“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章节
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的,上述表决继续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即2022年6月1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纸质表决。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
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金
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
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
证或者有效护照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
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
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
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2年6月1日起,
至2022年6月27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
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第一条第4项所述的寄达地址, 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时创业板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
五、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参与本次大会,可以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等代理人参与大会并投票。
1、纸面授权方式
(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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