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3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7 月 23 日
基金名称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910021
契约型开放式
原东方红领先趋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方红领先
趋势”)份额在《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后变更为 A 类
基金份额,不设置锁定持有期,但仅开放日常赎回业务,不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B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
但对每份 B 类基金份额设置三年锁定持有期(红利再投资除
外),具体规则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4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A 类份额)、上海东方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B 类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
公告依据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
法》”)、《基金合同》、《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7 月 2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 A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910021 01131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否 是
注: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东方红领先趋势变更而
来,变更生效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基金合同》同日生效。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含)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每份 B 类基金份额在 3 年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
赎回业务(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 B 类基金份额除外)。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人可办理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不可办理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本基金每份 B 类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 B 类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 3 年,由红利
再投资而来的 B 类基金份额不受锁定期的限制。锁定持有期指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起至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 3 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每份
B 类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次 3年的年度对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份 B类基金份额在其开放持有期期间的开放日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2)申购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此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披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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