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8 09:05:33 股吧网页版
永赢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永赢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1年3月2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48号文准予注册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规定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2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 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 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 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 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 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编制方案为:

1、样本选取方法

(1)债券种类

政策性银行债,包含扶贫专项债;不包含二级资本债、次级债。

(2)发行人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上市地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托管余额/发行量

无限制。

(5)债券剩余期限

2.5 年-5 年(包含 2.5 年和 5 年)。

(6)债券币种

人民币。

(7)付息方式

附息式固定利率。

(8)上市期限

无限制。

(9)含权债

不包含含权债。

(10)取价源

以中债估值为参考(价格偏离度参数为 0.1%),优先选取合理的最优双边
报价中间价,若无则取合理的银行间市场加权平均结算价或交易所市场收盘价, 再无则直接采用中债估值价格。

投资者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yield.chinabond.com.cn/cbweb- mn/indices/single_index_query)免费查询标的指数最新的详细信息。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 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跟踪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 债指数,存在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 或违约等潜在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部分。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交易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 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 (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基金跟踪偏离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 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 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等)、投资政策性金融债的风险和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在正常 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 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