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8
富国安泰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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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安泰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富国安泰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038
号)。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
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
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
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
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90 天(即第一个运
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
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18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
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
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3、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4、本基金自 2021 年 4 月 12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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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如未来本基
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
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
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的发售对象仅为个人投资者。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
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如未来直销机构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
的范围予以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发售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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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