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8 09:06:48 股吧网页版
永赢合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8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合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永赢合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12月 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6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规定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21年12月22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合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 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 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因素影响的市场风险,大量赎回或交易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的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因 交收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 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政府支持机构 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
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 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 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 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 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 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 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 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提示”部分。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 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 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 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将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国债期货是一种金融合约。投资于 国债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 制度,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 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 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较大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 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 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 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 风险主要包括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